小长假想好去哪玩了么?出国旅游:当心人回了 钱没了!(戳开看秘籍)
春暖花开,出游度假模式悄然开启!如今,出国游已经不是新鲜事,只是出门在外不只有令人开心的异国风情,也会有让人闹心的尴尬境遇。最近,罗先生夫妇去美国蜜月旅游,本应幸福甜蜜的旅程,却因为莫名其妙地丢失了行李而变得很“心塞”。
事件回顾
罗先生赴美蜜月旅行,在国内某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美国黄石公园的十日游,到了美国之后却发现变成了散拼团,平均两到三天就要换一个导游、换一家旅行社。而在行程的最后一天更是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
上海游客罗先生:下车购物前我们事先问司机说,我们的行李放在车上安不安全,他说我们今天的车是不会再接其他客人,所有的行李放在车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在当天下午,我接到了导游的电话,说我放在车上行李都没有了。
罗先生随后报了警,但因旅游巴士停靠的位置恰好没有摄像头,警方也无法在短时间内破案。
美国当地的旅行社对罗先生表示,旅行社并没有为乘客的行李安全买过保险,法律也没有规定要买这样一份保险,责任不在旅行社。不过他们愿意按航空公司的国际惯例,赔偿罗先生200美元,外加一个行李箱,总计价值约400美元。罗先生则表示,他丢失的财物共计一万五千美元左右。由于数目分歧较大,协商陷入僵局。
谁负责? 专家支招咋维权
罗先生表示,在美国打官司首先是有语言障碍,咨询律师基本上200美金每小时,而且打这官司周期可能会非常长,如果委托给律师去打可能要1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费。
对于罗先生的诸多顾虑,律师表示,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到负责小额经济纠纷的“小额法庭”对旅行社发起诉讼。
律师同时表示,即使胜诉,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得到赔偿,因为执行法庭裁决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为了逃避赔偿,旅游公司可能会选择关门,之后花1000多美金就可以再成立另一家公司。
法制君有话说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罗先生所在的旅行社作为旅游活动组织者,其保障义务仅限于所提供的食宿和旅游项目应符合通常意义上的安全标准,并不涵盖意外事件和众所周知的危险事由。
旅游期间被盗,属于意外事件,为旅行社所不能预料、无法控制,故罗先生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诉求应该说很难实现。
在这里要提醒的是,要想避免意外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除了游客加强自身防范外,还可以事先与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进行特殊约定,以便将之作为索赔的依据。
新闻多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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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游,除了财物被盗损失难弥补外,还有很多权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保护的情形时有发生。法制君提醒大家,以下几大法律风险还需警惕:
遭遇伤害药费难赔偿
肖蕾夫妇去印尼巴厘岛自助游。他们与一家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约定,旅行社的义务为预定往返机票、安排酒店食宿、介绍随行向导。10天的行程结束后,夫妻俩突然遭遇交通事故。为不影响登机,受伤的肖蕾只是作了简单包扎。到家后,肖蕾即住进医院并花去2.3万元医疗费用。满以为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不料却遭到旅行社拒绝,法院也驳回了其赔偿请求。
点评:
《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合同当事人履行的依据在于约定,只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所涉合同,并没有将从酒店至机场的接送纳入旅行社的义务,也就决定了旅行社不存在“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故其无需对其间出现的交通事故担责,肖蕾无权要求旅行社赔偿。
行程取消费用难获赔
茹萍夫妻与一家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服务合同》,准备去日本蜜月旅游。不料12月8日出行前,旅行社却突然通知:因北京时间前一日,当地发生7.4级地震,行程取消。由于项茹萍夫妻已作相关准备,不能如期出行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他们觉得让自己独自承担该损失明显不公,遂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但旅行社只同意如实退费或另期安排。
点评:
《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鉴于地震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具备不可抗力的性质,决定了旅行社有权出于游客安全考虑解除合同。而该法第117条指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也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排除在旅游经营者赔偿之列,故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出境游保证金存猫腻
市民王小姐去年与朋友相约去日本游玩,为避免承担签证风险,向某中介缴纳了一万多元的保证金。从日本回来后,对方声称需要一个月走完保证金退还流程。一个月之后,对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点评:
出境游保证金是一种防止游客滞留不归,由游客出行前向旅行社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具体的出境游保证金收取金额,各家旅行社之间也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由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协商决定。
有些“低价团”、“特惠团”明面上是做旅游生意,实则将保证金作为融资门路,用于风险投资。有的甚至以直接骗取保证金为目的。在缴纳保证金时,应与旅行社签订「保证金协议」,遇到出境游保证金被扣,不返还的情况应及时报警,让司法机关进行介入维权。
清明小长假马上就要到了
想要出游的朋友们
一定要长个心眼 防范风险
法律功课提前做好哟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检察日报)
文字:田力
本期编辑 赵暖芷 李金凤